律师解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收养所形成的养子女与他们的亲生父母之间属于拟制性质的血亲关系。 尽管这种拟制血亲并未真正涉及遗传基因的传递,但是其在法律层面上被视为亲属关系。 因此,如果养子女试图与自己的亲生兄弟姐妹进行婚姻结合,那么这无疑会受到法律的限制和禁止。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明确规定了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得进行婚姻结合。 这其中不仅涵盖了那些具有真实血缘关系的亲属,同时也包括了拟制血亲在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